汉中市发布2023年第1号总林(山)长令
2月12日,汉中市长、汉中市总林(山)长张烨签发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令》(2023年第1号),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提出要求。
该令指出,去冬今春以来,气温干燥、降水偏少,全市即将进入森林高火险期,近期户外踏青活动增多,民俗用火频繁,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。
该令要求,要层层压实责任,全市各级林(山)长要强化责任担当,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紧盯重点时段、重点区域,及时开展巡林工作。各级公安、财政、林业、文旅、应急、气象等重点部门及其他林(山)长制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,形成协调顺畅、反应迅速、配合紧密、调度有序的防火监测处置工作机制。各县区生态护林员要常态化深入林区开展巡护工作,做到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、不留死角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。
该令要求,要强化宣传教育。各县区要结合传统经验与创新方式,围绕重点人群与关键区域,扎实开展多形式、多渠道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。要让宣传车跑起来、喇叭响起来,在进山路口、村庄、景区、公路沿线等关键部位设置防火标识。在重点时期,密集推送森林防火短信、微信抖音提示,积极传播文明祭祀新风,引导群众移风易俗,形成安全、简约、绿色的祭祀氛围。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,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,着力构建森林防火群防群控新格局。
该令要求,要积极消除隐患,针对当前和清明、五一期间森林防火紧要时期,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,全面排查消除火灾隐患。要加大火源管控力度,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,禁止未经审批的一切野外用火。要筑牢入山进林检查防线,全面落实入山登记措施,深入推进“防火码”扫码上山,严格排查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,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。要筑牢联防联保防线,实行“五户、十户”等多种形式的村民联防,开展和落实无人机巡护,切实提高信息化防控水平。
该令要求,要做好应急处置,继续严格执行好森林防火期内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落实“热点核查报告”“每日零报告”等要求。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处置预案,做好应对突发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,严禁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和未成年人参与扑火,严禁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员,严禁村民无序、无组织上山扑火。要补充、完善、保障好镇办和林场等一线关口扑火物资装备,加强森林消防扑救队伍建设和演练,一旦发生火灾要科学处置,做到“打早、打小、打了”。
该令要求,要加强检查督导,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各级林(山)长考核体系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安排2次森林防火联合督导检查,督导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,对发现的重大森林火灾隐患及时督办,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、不到位的,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。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,对失职、渎职或未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,引发森林火灾、造成损失的,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